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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19 22:58:37阅读:

一、专业领域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MBA)、会计专硕(MPAcc)和工程管理(MEM)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能源工程管理、科技与创新管理、风险管理与优化决策、技术经济及管理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二、接收专业(只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   工商管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成功。

3.满足我院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领域提出的要求。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425分,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含选修课),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7.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的推免生请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后(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该“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学院寄送申请材料,与学院负责人联系安排复试。

4.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 确定录取名单。

五、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的时间地点关注学院网站或电话咨询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张复印需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不予录取。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3.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23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预计将于2023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6.推免生奖助政策办法按照我校研究生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执行。

7.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研究生院相关接收推免通知http://yz.tyut.edu.cn/info/1017/2302.htm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51-3176702

E-Mail::jkb235jkb@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22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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