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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25 06:48:37阅读:

一、专业领域简介

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MBA)、会计专硕(MPAcc)和工程管理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能源工程管理、科技与创新管理、风险管理与优化决策、技术经济及管理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二、接收专业(只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

3.满足我院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领域提出的要求。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及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含选修课),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7.申请学科、专业或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

四、接收程序

1.考生于10月12日开始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报志愿信息,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点击同意复试。

2.同时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3.若复试合格我校通过“推免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回复同意拟录取完成了录取流程。

4.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学院依据考生向“推免系统”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五、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的时间地点关注学院网站或电话咨询。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复印,学院留存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复试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2.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通过“推免生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不予录取。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3.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有违犯所在学校有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不及格、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联系人:禹老师

                                      电话:0351-3176702

                                      E-Mail:tyuty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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