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任岗位
团委书记1名,团委副书记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执行。
三、岗位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规矩意识强、业务素质高、集体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
(2)热爱团学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4)有团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5)团委书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优先,团委副书记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先。
三、选任时间及程序
1、10月30日-11月2日 报名
2、11月5日 资格审查
3、11月6日-11月8日 经济管理学院公示栏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4、11月9日 民主推荐
5、11月12日 确定考察对象
6、11月13日 组织考察
7、11月14日 酝酿建议人选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二层党政办公室(经管楼228)
联系人:郭苗 3176706(办)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太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http://zzb.tyut.edu.cn/info/1030/2007.htm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