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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8 12:51:31阅读: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各位指导教师及各毕业班:
 
        按学校有关通知,我院定于2011年6月14日、15和16日举行2011届本科生(含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系要提前做好毕业生毕业答辩准备工作。
一、做好毕业答辩分组工作
各系在毕业生毕业答辩分组时要遵循下列原则:
1.导师回避原则。导师所在答辩组,不能有其辅导的学生;
2.专业对口原则。学生选题与答辩组教师研究方向尽量相符;
3.均衡分配原则。某一导师所指导学生要均衡分配在除导师所在组外的各个答辩组,不能把同一设计组的学生全部放在同一个答辩组参加答辩;
4.合理搭配原则。安排答辩组成员,要考虑教师的职称结构,研究方向,年龄结构。
5.保密原则,有关答辩分组等信息在答辩之前不对学生公开。
二、各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答辩前的辅导工作
1.加强辅导,严把论文内容和格式关,对不合格的论文,指导教师不得签署答辩许可证;
2.指导教师在答辩前要召开设计组会议,对答辩注意的问题、需要的图表挂图等要作出具体安排;
3.指导教师要在答辩前举行试答辩,以使学生熟悉答辩程序、体验答辩感受,争取正式答辩取得好成绩。
三、指导教师要在论文提交答辩之前给出所指导学生的评语和成绩
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20%(尖子生集中的组根据学生做设计的投入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不及格和及格等低分比例不低于10%,良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四、评阅教师要在答辩之前做好论文评阅工作,给出评语和量化成绩,以免影响答辩成绩按时计算。
五、答辩组成员要在答辩过程中及时填写《答辩组量化成绩评定表》,绝不允许答辩过后补填,答辩分委员会秘书要在每个学生答辩结束时及时收缴《答辩组量化成绩评定表》,并及时计算成绩。
六、各系答辩分委员会主委要严格把关,积极督促落实以上工作。
七、学院领导要加强答辩时期的服务、指导、监督和领导工作,院内各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八、毕业设计与答辩成绩在宣布之前属保密范围,各系答辩之后成绩要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经审核后统一在6月20日报教务处,同时由各系分答辩委员会召开全系毕业生大会向学生宣布毕业设计与答辩成绩。
九、成绩评定执行《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相关规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11年5月20日

[作者:tyutpaopao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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