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业领域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管理学领域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能源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经济学领域的统计学专业接收2017年免试推荐攻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在工业工程和会计(MPAcc)接收2017年免试推荐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 接收专业领域
014 经济管理学院
027000 统计学(全日制)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120201 会计学(全日制)
120202 企业管理(全日制)
120104 技术经济及管理(全日制)
1201J3能源技术经济及管理(全日制)
085236 工业工程(全日制)
125300 会计(MPAcc)(全日制)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CET-4成绩426(含426)以上;
5)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6)会计学专业只接收本科专业是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和金融学专业学生。
四、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9月27日晚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出复试通知后,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名为学生姓名) 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
4)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学院依据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
5)后续推免手续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其它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复试要求。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并在研招网公示。
八、其它
1)研究生院资助办法:申请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14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非推免研究生每年为9000-10000元);第二学年依据学习成绩可享受8000~16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第三学年依据科研成果可享12000~20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科研津贴。
2) 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51-3176702
E-Mail: tyutjgxy@126.com
请随时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