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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4 15:20:41阅读:

一、专业领域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MBA)、会计专硕(MPAcc)和工程管理(MEM)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获C+。在能源工程管理、科技与创新管理、风险管理与优化决策、技术经济及管理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二、接收专业(只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 工商管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成功。

2.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优先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后(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该“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学院寄送申请材料,与学院负责人联系复试事宜,具体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结尾。

4.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同意录取”。

7.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须审核通过,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的时间、地点等关注学院网站或电话咨询;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六、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学院邮箱(jkb235jkb@163.com),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需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24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预计将于2024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5.推免生奖助政策办法按照我校研究生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执行。

6.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通知。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51-3176702

E-Mail:jkb235jkb@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0日

[作者: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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