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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27 13:00:58阅读:


一、专业领域简介

学院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统计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工业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和会计专硕(MPAcc)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在煤矿安全与环境管理、科技管理、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

二、接收专业(只接收全日制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工业工程(专硕)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满足我院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领域提出的要求。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及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含选修课),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申请学科、专业或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

四、接收程序

1、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 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2、同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回复同意拟录取完成了录取流程。

4、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学院依据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五、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的时间地点关注学院网站或电话咨询。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复印,学院留存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复试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2、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不予录取。

2、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有违犯所在学校有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不及格、未获得毕业证书者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51-3176702    QQ群:739536561

E-Mail:3491170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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